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》《征兵工作条例》《山东省征兵工作若干规定》和《山东省兵役登记办法》等有关规定,为适应春季和夏秋季一年两次征兵要求,我区决定开展2023年兵役登记工作,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:一、凡常住户口在坊子区,2023年12月31日前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(出生日期:2005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),或本人自愿且当年12月31日前年满17周岁的高中(含相当于高中学历,如职高、中专、技校,下同)应届男性毕业生,均应登陆“全国征兵网”(网址:http://www.gfbzb.gov.cn)进行兵役登记,并下载打印《男性公民兵役登记/应征报名表》,持此表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(发展区)武装部现场确认,同时提交登记表。没有上网和打印条件的,可以直接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(发展区)武装部由工作人员协助进行网上兵役登记并确认。本人因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前往的,可以书面委托亲属代为递交确认。初中毕业生20周岁(含)以内,高中毕业生、大学在校生22周岁(含)以内,大专、本科毕业生在24周岁(含)以内,往年未进行兵役登记的适龄男青年必须进行补登。网上兵役登记时,有参军意愿的可同时申请参加今年应征报名。二、往年已参加兵役登记的适龄公民,应当登录征兵网进行兵役登记核验,核对自己的有关信息,有参军意愿的,核验后直接应征报名,女青年和退伍军人不登记。三、各街道(发展区)武装部、山东交通职业学院武装部设立兵役登记站,集中受理兵役登记的时间为:即日起至2023年2月15日,期间每周固定时间受理兵役登记。春季征兵报名时间2022年12月1日至2023年2月10日,夏秋季征兵报名时间2023年3月15日至8月5日。四、各机关、团体、学校、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,要依法组织或督促适龄公民及时进行网上兵役登记,并按时到指定的登记站进行现场确认,提交登记表。在职适龄公民参加兵役登记视为出勤。适龄公民如拒绝、逃避兵役登记,或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阻碍适龄公民参加兵役登记,经教育不改的,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。五、凡在本通告规定时间内没有参加兵役登记的适龄公民,须向户口所在地的各街道(发展区)武装部申请补登并说明原因,所在地武装部对其进行兵役法规教育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。凡不参加当年兵役登记的适龄公民,一律视为拒绝、逃避兵役登记,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。六、区征兵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兵役法规宣传,接受咨询,电话:7513320,7661580。
坊子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2022年12月22日